訃聞怎麼寫?/辦喪事,新竹辦喪事,香山辦喪事

訃聞,是報告喪事的正式通知,也稱作「訃文」、「訃告」,為亡者家屬向親友傳達喪禮訊息的重要文書。內容通常包括治喪時間、地點、喪葬方式,以及亡者的姓名、生卒年月日、葬禮詳情與出殯日期,以便親友前來悼念。
訃聞承襲了中華文化傳統,在《禮記・雜記上》便有記載。隨著時代變遷,書寫格式與內容逐漸簡化,現代亦出現電子訃聞,以更便捷的方式通知親友。
傳統訃聞
訃聞的顏色
傳統上,訃聞應以白紙黑字書寫,唯有封面左上角「訃」與「聞」可印成紅字。近年來,因應喪葬文化變遷與信仰差異,部分高齡往生者的訃聞顏色有所不同:
白色:往生者虛歲 60 歲以下,或 60 歲以上但父母、公婆仍在。
粉紅色:虛歲 70 至 80 歲,且父母、公婆皆已離世。
大紅色:虛歲 80 歲以上,且父母、公婆皆已離世。
黃色:適用於出家眾或佛教信仰者,無年齡限制。
書寫注意事項
使用正確的傳統專有名詞。
時間:應清楚標明亡者死亡日期、出生日期、家祭、公祭、發引時間,現代以國曆為主,農曆為輔。
年齡:傳統上記錄虛歲,並依年齡不同使用不同詞彙:
得年(30 歲以下)
享年(30~60 歲)
享壽(60~90 歲)
享耆壽(90~100 歲)
享嵩壽(100 歲以上)
寄發訃聞注意事項
收件者職銜、稱謂、姓名應整齊書寫於框內,使用黑色筆書寫。
稱謂:「先生」與「女士」不可並用,例如不可寫作「先生 夫人」。
職務與頭銜應大小一致,例如「○鎮長○先生」,避免姓大名小或姓名大頭銜小。
訃聞應於出殯前一周寄出,確保收件人能於出殯日前 3~5 天內收到。
母喪訃聞,舅父之訃聞原則上需由孝男親自送達。
訃聞專有名詞
顯考:對亡父的尊稱,亦可稱「先父」、「先嚴」,不可稱「故考」。
顯妣:對亡母的尊稱,亦可稱「先母」、「先慈」,不可稱「故妣」。
公、母:對年長男性、女性的尊稱,例如「王公」、「王母」。
諱:加於已故男性長輩姓名前,以示尊重,例如「王公諱名建中」。
閨名:用於已故女性,例如「陳母黃夫人閨名琉花」,但現代較少使用。
府君:對宅主身分的往生者之尊稱。
護喪妻 / 未亡人:古時妻子喪夫時自稱「未亡人」,現代多改稱「護喪妻」。
反服父 / 反服母:父母健在但子女先亡,父母的自稱。
白話訃聞與電子訃聞
白話訃聞以口語化表達治喪訊息,較無固定格式與專有名詞限制,使家屬能更自由地表達對亡者的思念。隨著網路發達與環保意識提升,電子訃聞亦成為通知親友的主要方式,可透過電話、社群軟體或電子郵件傳送。
書寫要領
亡者資訊:姓名、稱謂、年齡。
死亡資訊:死亡日期、時間、地點、死因。
喪禮訊息:告別式日期、時間、地點、程序。
訊息發布代表人:家屬或發聞者姓名及亡者關係。
特別聲明:
懇辭鼎惠(不收奠儀)。
懇辭藝陣(不邀請白獅陣、蜈蚣陣等)。
辭花籃、輓額。
特別要求:
著正式服裝。
請準時入場。
結語
訃聞不僅是通知喪事的方式,更承載著家屬對逝者的尊敬與懷念。無論是傳統訃聞、白話訃聞或電子訃聞,核心精神皆在於傳達哀思,讓親友得以聚首送別摯愛之人。